建立全國統一 食品安全黑名單
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是指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將食品生產經營中出現違法犯罪行為的食品企業和有關責任人,列入食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企業及有關責任人“黑名單”,并對其實行最嚴厲的懲戒。通過加大對食品違法違規企業和有關責任人的聯合懲戒,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和典型案例及時向社會曝光,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將其作為企業產品審評、貸款審批等重要的前置條件和依據,讓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的失德失信企業寸步難行,承受付不起的代價。
“我國各地目前實行或試行的黑名單制度還未能真正發揮上述作用。”住瓊全國政協委員康耀紅分析,一方面,針對近些年來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各地紛紛出臺與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相關的規范性文件。黑名單制度的實施已初見成效,但是由于各地實際情況的差異,造成了各地制定的適合本地區的黑名單的標準和要求不盡一致,使得各地區之間產生矛盾和沖突。另一方面,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在全國至今無法實現聯網,沒有一個標準統一的錄入查詢平臺,造成無法查詢到其他地區某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或食品品牌的詳細信息,使各地區之間食品安全信息的傳遞產生斷裂,無法更好地發揮黑名單制度的應有作用。
住瓊全國政協委員們建議,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建立全國統一的食品安全黑名單平臺系統,設立標準一致的制度規定;設置專業人員對信息進行把關,確保公示的信息實事求是,數據真實;及時更新信息,每周更新數據,使政府監管部門、社會各界和消費者及時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制定權威的食品安全評價機制,讓消費者更容易掌握和判別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及信用情況和黑心食品,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共同防范和打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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