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出臺新規行業面臨重新洗牌 誰是贏家值得關注
統一飲用水國標
目前市場上礦泉水、純凈水、蒸餾水、天然水、礦物質水、富氧水、離子水、山泉水等名目繁多,這一次不同水種的標準都實現了統一。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馬錦亞稱,新國標將礦泉水之外的包裝飲用水都統一歸為兩類,不是純凈水就歸結為其他類飲用水,例如礦物質水、富氧水等。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包裝飲用水食品安全國標,是強制性標準,于今年5月24日起實施。此前,有關水的標準名目繁多,而新的標準實現了大統一,適用范圍包括除了飲用天然礦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也就是說,目前市場上純凈水、蒸餾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種的標準都實現了統一。
包裝飲用水國標規定,本標準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涉及本標準指標的以本標準為準。
限定水源原料
包裝飲用水新國標要求水源一是來自公共供水系統的水為生產用源水,其水質應符合GB5749的規定;二是來自非公共供水系統的地表水或地下水為生產用源水,其水質應符合GB5749對生活飲用水水源的衛生要求。源水經處理后,食品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5749的規定。
相對于2014年3月初公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征求意見稿,衛計委發布的定稿新國標對于包裝飲用水的分類進行了簡化。在征求意見稿中,將包裝飲用水分為飲用純凈水、自然來源飲用水、其他飲用水等三類。自然來源飲用水目前主要包括標稱為山泉水、天然水等非礦泉水類飲用水。
不得以成分來命名
新國標增加了標簽標識的規定,包括兩條:當包裝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上述兩條新規則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取消多種病菌限量
在理化指標上,新增四氯化碳、溴酸鹽、氰化物、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等限量指標。特別對于溴酸鹽指標,更是作為包裝飲用水通用限量指標,而之前,不管對礦泉水還是各類包裝飲用水,國內都沒有對溴酸鹽有明確的限定。
而在微生物限量上,新國標最大的變化就是取消了菌落總數和霉菌、酵母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僅保留了大腸菌群指標,同時增加了包裝水產品中最常見的環境污染微生物——銅綠假單胞菌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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