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聯姻中石化為賴茅提供正能量
混合所有制改革現在是一個時髦的口號,但它有特定的含義,它指的是不同所有制的資本合作投資形成的一種企業制度,自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這一改革戰略目標后,它已經成為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共同持股的一種專指。而茅臺和中石化都是國有公司,其區別僅僅在于前者為貴州地方國企,后者為央企,兩種同為國有性質的資本組合在一起,這與目前所倡導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一回事。
說到貴州白酒,自然離不開茅臺。過往多年,茅臺取得了快速發展,但是它同國內其他高檔白酒一樣,其發展過度依賴公款消費。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這種依賴公款消費而發展起來的產業受到了很沉重的打擊,高檔白酒銷售量急劇下滑,茅臺前幾年急劇擴張的產能更成為其難以卸去的包袱。高檔白酒在失去了公款消費的支撐后,必須把市場重點轉移到普通消費者這個龐大的群體上來。但是,對于茅臺來說,這種轉型卻十分艱難。
長期以來,茅臺已經確定了其高檔白酒的市場地位,高價格是高檔定位的一個物質體現形式,而普通消費者對高價格十分敏感,難以成為高價茅臺酒的主要消費群體;但茅臺如果將價格降到普通消費者可以接受的水平,這固然可以提高其市場占有率,但卻又會對茅臺的品牌形象造成損害。在這種情況下,茅臺選擇賴茅作為中低檔市場的開發重點,應該說是一個可取的策略。茅臺可以將本公司過多的產能轉移到賴茅,使賴茅的發展輕裝上陣,也為茅臺自己卸去包袱。而易捷的加盟對于茅臺打造賴茅品牌來說,無疑是增加了重要的正能量。多年以來,易捷借助中石化的市場地位,已經在全國各主要城市建立起了廣泛的網點,這使賴茅的市場銷售有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但是,對于茅臺和中石化來說,要塑造好賴茅的品牌,還有許多困難要克服。盡管賴茅這幾年一度充當了醬香型白酒全國普及先鋒的角色,但由于在過去20多年中,賴茅商標的歸屬權一直糾纏不清,導致市場上賴茅酒價格混亂,品質參差不齊,真假難辨。另外,賴茅酒雖然在市場上有“小茅臺”的美譽,但其口感卻與真正的茅臺相差很大,在與其價格相等的同類白酒中,賴茅并不像茅臺一樣具有品牌優勢。這些綜合因素疊加在一起,使得賴茅品牌尚未在消費者中建立起信任度,而要達到這個目標,還需茅臺在提高產品質量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
今年3月,爭執多年的賴茅商標權已有定論,茅臺成為其商標權的唯一擁有者,這為茅臺和中石化的戰略合作提供了有利契機,也為賴茅的品牌定位建立了基礎條件。如果雙方聯姻以后能夠合作愉快,賴茅就能不斷提高做大市場占有率的能量,從而成為茅臺利潤的一個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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