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要求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
《通知》要求,要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建立覆蓋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全過程的最嚴格監管制度;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進度緩慢的地方要制定時間表、拿出硬措施,抓緊完成地方各級監管機構組建工作;已組建食品藥品監管局的市(地、州)、縣(市、區),要加強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素質,規范執法行為,加強監管,使機構盡快正常運轉;進行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改革的縣(市、區)要確保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在監管資源整合中得到強化;切實抓好改革過渡期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深刻吸取“上海福喜事件”的教訓,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要發揮統籌協調、督促指導作用,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明確監管部門職責,推動各方齊抓共管、社會合力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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