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倆兄弟制售冒牌金鑼肉制品
【食安中國網訊】金鑼公司的經理發現諸城市有假冒“金鑼”商標豬副產品在銷售,于是趕緊報警。9月24日,記者從諸城市公安局獲悉,民警查處了一起特大假冒注冊商標案,成功將一制售假冒名牌豬副產品窩點搗毀,繳獲假冒“金鑼”和“振祥”豬副產品900余箱,涉案金額115萬余元。
我國法律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食品從原料到消費者口中,要經過無數個關節。這其中每一個關節,都和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息息相關。而作為入口前的最后一關,監管則不僅承擔著自身檢測食品品質的職責,更承擔著一份公眾的信任。
監管機制需要厘清,但在他律的作用之外,我們從中可以看出,監管者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做出了良好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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