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整合食品安全監督標準
《體系與規范》首先明確了農村食品市場的范圍,包括全市食品生產加工、經營銷售、餐飲服務、食堂、農村集體聚餐、農貿市場等本局監管的食品生產經營服務領域。同時,對食品生產(食品企業、食品小作坊、鹵味烤禽加工)、食品流通(流通經營、非直接食用現場制售)、餐飲服務(餐飲、食堂、直接食用現場制售、集體聚餐)、農貿市場各環節、各業態的基本設置條件標準進行集中梳理,并介紹了在監督過程中管理、監督、申訴舉報處置的一系列方法與措施,其中管理包括網格管理、信用管理(紅黑榜制度、示范店創建、量化分級管理、信用評價管理),監督包括現場檢查、監督抽查、無證排摸、信息搜集、隱患后處理等。
該《體系與規范》)的出臺,為基層所(分局)系統開展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一線監督人員妥善處置現場提供強有力的指導,為該市全面有效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供基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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