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包子中添加過量泡打粉黑心商家獲刑罰
包子幾乎是消費者每天都能吃到的食品,就小小一個包子都不會讓消費者安心的食用,食品加工者為了更多的追求經濟利益,在包子中過量添加泡打粉。 8 月 12 日 ,遂平縣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
潘某及其丈夫在遂平縣文城鄉馬莊村經營了一家“天津雞汁湯包”店,在經營期間,潘某在生產制作包子時過量添加泡打粉,并對外銷售。今年5月7日,遂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潘某經營的“天津雞汁湯包”店內進行監督抽檢時,對該店所制售的包子進行了采樣。經洛陽市黎明化工研究院化工新材料檢測中心檢測,包子皮樣品中鋁的殘留量嚴重超出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鋁的殘留量標準限量。
法院審理后認為,潘某違反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制作食品過程中,過量添加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并將制作的食品予以銷售,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根據潘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現,法院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定,判決潘某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原標題:包子泡打粉添過量 黑心商家獲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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