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豬肉添加敵敵畏制成香腸,杭州18人被判刑
低價收購來的病死豬,簡單加工后價格翻番出售,甚至還被做成腌肉、火腿、香腸,流向了老百姓的餐桌。記者昨天從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一審判決了這起制售病死豬肉案件,18名“唯利是圖”的昧心商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2012年2月一個清晨,杭州一處大型養殖場內,工作人員老王到豬圈內把數頭死豬單獨挑出。老王撥通了一個常用的號碼。電話接通之后,老王說道:“小李啊,今天我們這有4頭,其他照舊。”沒多久,小李開著小四輪來到了養殖場,將死豬拉上車后就離開了。
當天上午,蕭山區益農鎮沈某自家的院子里,十多個雇工忙著從拉死豬的小四輪上“卸貨”,動作很是麻利。這個院子里掛滿了鐵鉤、剔骨刀、斬骨刀等各種屠宰工具,大家分工明確,有人負責開膛破肚、有人負責給死豬去皮,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忙活,四頭豬已經宰好并被分剁成了一塊約10公斤的肉塊。之后,雇工們迅速將肉塊放進院內的冷庫和外面租賃的冷庫內,這才算“大功告成”。
到了下午三四點時,一些豬肉零售商會光顧屠宰場,他們先將沒賣完的豬肉稱重退貨,然后到冷庫內重新挑選一些“賣相”比較好的豬肉,接著運到蕭山鞋城附近,以較低的價格零售或者送到一些相熟的工地、小餐館處銷售,最終上了餐桌。
事實上,早在2010年四五月份時,沈某就開始在家中私設這個無證屠宰點了,他先后雇傭了9人加工病死豬肉。記者了解到,沈某等人先是從養殖場或養殖戶那里,以3元左右一公斤的價格收購病死豬,在其屠宰點加工成死豬肉后,再以10元左右一公斤的價格銷售。
每隔一段時間,沈某就會和養殖老板結一次賬,而3元/公斤還算是“貴”的,有時他甚至能拿到2元/公斤左右的價格,按照最終10元/公斤銷售給大客戶來算,病死豬肉價足足漲了5倍。至案發時,沈某共計收購死豬18萬余公斤,銷售金額達84萬余元。
2012年3月31日,執法人員先后在被告人沈某開設的屠宰加工點和租用的冰庫內查獲死豬肉共計12622公斤。經鑒定,這批豬肉成品為病死豬肉,不能食用。“我們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沈某等10名被告人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屬于共同犯罪。”蕭山法院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道。
2012年3月某天晚上,杭州市余杭區倉前鎮一個倉庫里,一輛滿載著加工好的凍死豬肉產品的車緩緩駛入倉庫,隨即倉庫大門被關上。
倉庫內已經堆放著大量的火腿和臘肉的半成品,四周的空氣中彌漫著刺鼻的農藥味道,司機兼倉庫雇工的謝某迅速地卸貨,而后熟練地把這些豬肉放入一個池子內清洗、晾干、抹鹽腌制。
令人奇怪的是,倉庫外面蚊蟲、蒼蠅到處飛,趕都趕不走,倉庫里面卻完全看不到它們的蹤影。原來,在腌制過程中,謝某和他的老板蔣某想出了一個“歪主意”,就是用農藥敵敵畏噴灑在腌肉、火腿肉周圍空氣中,盡管農藥已經稀釋過一遍,但其用量來殺蛆蟲和防止蠅蟲叮咬卻足夠多了。
每過一陣子,貨車就會過來拉走一些成品的臘排骨、豬肉,送到老板娘姚某位于杭州市上城區近江農貿市場二樓的兩個攤位上進行銷售。此外,這些接觸過敵敵畏的豬肉,還有可能被放到進料區的清洗池內清洗,接著進入攪拌區攪拌成肉糜,再被傳送到灌裝區灌裝成香腸。
案發時,執法人員查獲正在腌制的腌肉和火腿肉共計19442.9公斤,涉案金額59萬余元。經過鑒定,抽查的10個批次腌肉和火腿肉全都嚴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人一旦食用,足以導致嚴重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中,又有8個批次檢測出含有農藥敵敵畏,敵敵畏屬中等毒類磷酸酯殺蟲劑,較大劑量可引起急性中毒,低劑量長期接觸可致癌。
蕭山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起制售病死豬肉案件已經判決,無證屠宰點老板沈某等10名被告人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沈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罰金90萬元,其余人分別獲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罰金1.5萬元不等的刑罰。
被告人蔣某等4名被告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分獲五年六個月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并被處以罰金處罰。
與此同時,法院還對其中3名從犯適用了緩刑,但禁止他們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生豬的銷售行為。
此外,自2011年以來,被告人黃某作為食品廠經理,明知被告人沈某銷售的是死豬肉,仍先后從沈某處購買13000公斤病死豬肉,并在經營的食品廠內全部加工成香腸后予以銷售,銷售金額共計189000余元。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
原標題:病死豬噴敵敵畏加工成香腸腌肉 杭州判決18名黑心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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