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安全責任約談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蔣秋桃從事食品藥品檢驗、監管工作多年,雖然她現在已任職農工民主黨湖南省委專職副主委,但對食品安全問題她依然十分關注。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分組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時,作為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蔣秋桃對于修訂草案看得格外認真仔細。
在認真閱讀了草案后,蔣秋桃表示,此次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比去年公布的“修訂草案送審稿”更加細化、明確,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與此同時,針對草案的一些具體條款她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本次修訂草案對諸多條款進行了修訂完善,其中之一即是增設了責任約談制度。
草案規定,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未及時發現食品安全系統性風險,未及時消除監督管理區域內的食品安全隱患的,本級人民政府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蔣秋桃說,約談制度的設計是修訂草案的一個亮點,但是農業部門、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職責沒有體現出來,政府啟動約談也只針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這是不完善的,建議把農業、質量監督等部門也納入進來。
此外,蔣秋桃注意到,在修訂草案中規定一些情形下要求企業有備案,但在處罰條款中卻沒有考慮企業應當備案而沒有備案的情形。為此,她認為,應增加對企業應當備案而沒有備案的情形的行政處罰規定。
食品安全事關百姓身體健康,但現實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卻讓人心存憂慮。蔣秋桃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關注由來已久。每年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都會就一些群眾關心的問題建言獻策。連續兩年,蔣秋桃都針對食品安全問題提出了建議。
“食品在生產流通過程中發生質量安全問題,不僅會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更會對消費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因此,有必要從法律層面切實強化食品生產者、經營者的主體責任,促使食品生產者、經營者主動把好食品質量安全關。”蔣秋桃說。同時,她還建議,應進一步明確對食品安全受害人的賠償和救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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