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食品安全 重塑民眾消費信心
食品安全事件最直接也是最嚴重的危害,是對消費者身體健康的危害。一日三餐不可或缺,食品是否安全直接關系到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對于影響巨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而言,危害不僅局限在受害的消費者,對民生和經濟也會造成沖擊,甚或波及到行業和國家聲譽。
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既與當前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水平有關,又與中國經濟、社會轉型相連。民眾對食品安全現狀不滿和失望,根源在于更高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動了食品業的迅猛發展,這與相對滯后的食品安全監管和消費者保護制度之間產生了矛盾,而社會又缺乏有效的對沖和緩和機制。
問題食品的出現,毫無疑問在于商家和個人以驅利為目的,昧著良心,不講道德所致。但是問題食品能夠生產,并且能進入市場,這就不單是生產、銷售者的問題,更在于監管缺位、打擊不力。必須筑牢食品安全防線,堵塞監管漏洞。我們不應該把問題簡單地歸結于某一個環節。在食品生產、加工、儲運、檢測和消費的產業鏈上,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
筆者認為,首先應該從生產源頭加強監管,重點在于細化生產工藝流程和衛生環境要求,通過市場手段鼓勵兼并重組和產生升級,在充分考慮中小生產、經營者利益的前提下,實施必要且適當的行業準入,用市場手段優勝劣汰。規范和收緊食品標準的制定機構和授權機制。目前我國食品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各標準之間彼此缺乏協調,出現交叉重復和規制盲區。而地方和企業標準過低,已經無法滿足民眾對食品健康的更高要求,應逐步收緊甚至取消地方和企業標準。確保檢測機構的客觀性和獨立性,加強檢測力量的建設,加大檢測設備的科研投入和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檢測項目的完備性,定期向社會公開。建立向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派駐檢測員制度并實施交叉輪崗制度,確保相關法規和標準得到執行。
此外,要改變食品安全監管“多龍治水”狀況。在所有的商品監管中,食品監管部門最多。從農產品到加工食品監管等,都有不同的部門把關。但并不嚴密,往往出現不協調:一則每當問題食品出現,常常聽到不同的聲音,有的說符合標準,有的說在允許的范圍之內,有的說沒有標準。監管部門站的角度不一樣,檢驗標準不同,對問題食品的辨別也不同,難以實行最有效的打擊。二則是“不歸我管”心態,互相推諉,誰都可以把責任推給另一方,被動的監管,很容易失去查處和打擊問題食品的最佳時機。
根治食品安全多頭監管困局,筆者認為,可考慮設立統一的機構。實行食品安全監管以及食品企業自查和報告制度,建立問題食品的召回制度。要重樹消費者信心,當前最為迫切的是加強食品安全立法和執法。2009年6月1日,我國頒布了《食品安全法》,從立法角度奠定了現代食品安全監督體制的基礎,確立了食品安全監管的基本框架?,F在,需加緊修訂和完善食品安全配套法規和執法體系,加大執法力度,懲處和曝光一批食品安全違法案件,震懾犯罪份子的囂張氣焰,挽回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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