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研究生考試作弊案最新進展如何 章無涯等人怎么作弊始末回顧
2013年、2012年度研究生考試期間,上海、河南、黑龍江、湖南的法院審判了買賣、向考生傳遞真題答案的案件。記者注意到,一些沒有更好途徑提前非法獲取試卷和答案的不法人員,通過讓考生在考場內偷拍試卷的方式幫忙考生作弊。
考試作弊 抓不住現行難形成證據鏈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其中,對國家級考試的作弊問題做了明確規定——
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都將被定罪量刑。
湖北省公安廳網監總隊一級警長劉長久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考生、舞弊組織、培訓機構,參與舞弊的每一個環節都是受益方,受損的只是社會公平;考試作弊被發現的幾率低,如果考生不承認作弊,公安機關不能抓住現行,事后很難形成完整的犯罪證據鏈條,這是舞弊組織猖獗的重要原因。
據媒體報道,有辦案民警介紹說,最猖狂的時候,公安人員在后面追趕,考試舞弊人員還在前面報答案。而如果舞弊成功,團伙獲利至少逾百萬。
詞條鏈接
非法出售答案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為實施考試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試題、答案的行為。
非法提供答案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為實施考試作弊,向他人非法提供試題、答案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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