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炒飯有餿味消費者通過12315平臺投訴 獲賠1000元
消費者谷某在相城區望亭鎮某飯店內就餐時購買了一份蛋炒飯,但在食用過程中發現該蛋炒飯有餿味。谷某當即與店家對質,方才得知蛋炒飯的原料是隔夜飯。私下索賠無果后,谷某通過12315平臺投訴該飯店討回公道,獲賠1000元。
接到投訴后,相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六分局執法人員立即趕赴該飯店進行實地檢查,并第一時間與該店負責人取得了聯系,向其了解事發時的情況。該店負責人雖然承認了使用隔夜飯炒制蛋炒飯的事實,但是對于谷某的索賠要求也是頗具怨言:“我們1份蛋炒飯的價格大概10元左右,他卻向我們索賠1000元,百倍要價實在是有點過分了。”
執法人員對店家進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普法教育,使之充分認識到此次事件的嚴重性,并為此向消費者致歉,同時保證在今后餐飲店管理中做到食品安全警鐘長鳴,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隨后,執法人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店家將谷某的蛋炒飯免單,并賠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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