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署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
一是加快推進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要求各地局針對當地實際情況,制訂本地區食品小作坊監管實施方案和登記工作實施進度,明確食品小作坊完成登記的時限,書面告知轄區內所有未取得登記證的食品小作業主,按照規定申領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引導、鼓勵食品小作坊升級改造或轉產轉業,于2017年底前完成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
二是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各地全面實施食品小作坊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年度監管計劃、強化日常監督、開展抽樣檢驗、加強培訓并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檔案。
三是開展轄區內食品小作坊清查工作。對生產加工已列入《禁止目錄》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和生產加工不在《禁止目錄》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在規定時限后仍未能取得登記證的,聯合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目前,全省各地已按通知要求,部署開展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為保證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省局將采用飛行檢查、暗訪、約談等多種形式對各地的食品小作坊監管情況進行階段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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