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要在“陽光下操作”
由于在酒店餐館就餐的消費者越來越多,餐飲服務企業的食品安全因此也成為關注的熱點。這次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餐飲服務提供者明確了相關要求,特別是倡導餐飲服務的提供者應該公示相關的食品的原料和加工過程。
省食藥監局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正在積極推廣的“陽光廚房”、“名廚亮灶”工程,也是在加強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過程監管,讓消費者能夠在就餐的同時看到廚房操作間用的什么原料,食品加工的過程,操作師傅們的衛生狀況等,消費者可以直接參與監督。
食品原材料的采購是食品進入餐飲服務企業的第一道關口,采購的原材料質量直接影響到食品質量和安全。對此,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不僅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的原料品質進行了規定,還要求餐飲單位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采購記錄等制度,確保食品原料來源可靠,出現問題可追溯。
這位負責人介紹,根據新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餐飲服務單位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新《食品安全法》還要求集中用餐單位在制作食品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范。新《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當餐加工,確保食品安全。
新《食品安全法》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飲具。餐飲服務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飲具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通過這些措施能夠更好地使餐飲服務的提供者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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