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發布包裝飲用水生產警示
近日,山東省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全市包裝飲用水生產企業發布生產警示,建議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有嚴格控制菌落總數、霉菌、酵母等相關衛生指標。
監管過程中,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個別桶(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片面解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的內涵,放任菌落總數、霉菌、酵母等衛生指示菌出現,從而導致與上述指標呈線性關系的亞硝酸鹽、耗氧量等指標異常。對此,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向生產企業發布生產警示,并要求監管部門對轄區內的包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加強督導,防止因此導致的食品安全隱患。
據了解,《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已于今年5月24日起實施,該標準的檢驗項目中雖然刪除了菌落總數、霉菌、酵母等衛生指示菌的指標,但這些衛生指示菌的指標將在即將通過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生產衛生規范》標準中予以規范,以要求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強對衛生指示菌的監測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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