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底料中添加罌粟粉 西藏首例食品安全公益訴訟案宣判
最近,由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八一區檢察院處理的肖氏生產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訴訟依法公開審理。八一區檢察院副檢察長作為公益訴訟檢察官出庭支持訴訟。
據了解,這是西藏自治區第一起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
經查,被告人肖某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在2017年3月至5月期間,在其經營的餐館火鍋底料中添加罌粟粉。2018年11月27日,法院依法受理了巴宜區檢察院訴肖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檢察機關請求依法追究被告人肖某的刑事責任,并判令肖某在媒體上向消費者公開賠禮道歉。
“由于不懂法,才做了這些事情。通過這個案件,我深刻認識到添加罌粟粉的行為對他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了傷害,對于自己犯的錯誤,向廣大消費者道歉,同時希望從事餐飲行業的人員能夠引以為鑒,不要再做這樣的事情。”被告人肖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認罪并道歉。
最終,巴宜區法院支持了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請求,對該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判處其十日內在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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