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食藥監局多措并舉 四項舉措三項行動保證餐飲食品安全
2018年以來,濱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著力規范網絡訂餐經營行為,采取“四項舉措,三項行動”,為強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證餐飲食品安全。
嚴把準入許可關,強化新開辦餐飲單位的準入許可,達到標準的發放許可,準許經營;對網上經營的餐飲單位不具備實體經營門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開展網絡平臺備案管理,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分支機構和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備案。
落實網絡平臺責任。一是網絡平臺加強對入網餐飲單位的審查,審查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登記入網餐飲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二是網絡平臺對入網餐飲單位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未履行審查登記和信息公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辦法》進行處罰,
加強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管理。網絡平臺和入網餐飲單位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委托送餐單位送餐的,送餐單位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潔,并定期進行清洗消毒。未按規定執行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辦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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