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公布65批次抽檢不合格樣品 包括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近日,瀘州市食藥監局公布了2018年第九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151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糧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餐飲食品、酒類等十八大類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86批次,不合格樣品65批次。
65批次的不合格樣品中,有5批次食品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超30批次的食品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不符合標準;其余不合格項目包括超范圍使用糖精鈉和甜蜜素等。
據悉,對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開展了核查處置,責令違法生產經營者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徹查問題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區)的,市食藥監局已按照有關規定,將不合格產品情況第一時間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了通報。
市食藥監局提示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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