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22日正式實施食品安全黨政問責制 提高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11月29日,記者從市食安辦獲悉,《岳陽市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已于22日正式實施。這對于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提高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2017年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將食品安全工作在年度績效考核中的權重逐年提高。
此次出臺的《實施細則》共6章17條,結合岳陽實際,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職責,對食品安全實行黨政同責專項督查督辦工作機制、培訓和考核激勵機制、風險會商和預警交流機制。
根據《實施細則》要求,實行食品安全問責制度,對未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或者未明確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對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對本地發生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或者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整治和有效處置,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的;對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對黨政領導依紀依規嚴肅問責,構成違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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