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本月最新280批次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告
11月22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280批次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的通告,不合格樣品3批次,其中包括:樂東志仲保國浙客隆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山東帥郎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王麻子酒;海南仁聯經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南金檳榔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檳榔酒(露酒);海南旺豪陽光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湛江三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三廚醬脆黃瓜。
據了解。近期,原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蔬菜制品、酒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其他食品4類產品280批次,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7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樂東志仲保國浙客隆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山東帥郎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王麻子酒
(規格:500mL/瓶,生產日期:2015-10-14),氰化物(以HCN計)檢測值為10mg/L,國家標準規定≤8.0mg/L。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海南仁聯經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南金檳榔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檳榔酒(露酒)
(凈含量:125mL/瓶,生產日期:2016-01-06),酒精度檢測值為32.9%vol,產品包裝標簽標示值為35%vol,國家標準規定為34.0%vol-36.0%vol。初檢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海南旺豪陽光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湛江三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三廚醬脆黃瓜
(規格:430克/瓶,生產日期:2018-08-26),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為2.04g/kg,國家標準規定≤1.0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為2.79,國家標準規定≤1。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據了解,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食藥監管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31或12345投訴舉報,如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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