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燙底料加罌粟殼?學校必須加強監督食品安全否則后患無窮
學校食堂無論是學校直接經營管理,還是承包給相關企業或個人,學校都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首要把關人,必須加強監督。
近日,經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由相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李某通過淮北當地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并支付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10倍賠償金共計人民幣4萬元等。據了解,這是安徽省首例判決支持檢察機關訴請價款10倍賠償金的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食品安全問題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每件被揭露出來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會牽動人心,而這件將罌粟殼添加到麻辣燙底料并銷售到大學食堂的案件更令人震驚。新聞中指出罪犯李某在自己熬制的麻辣燙底料中放入罌粟殼并將該底料出售給丁某,丁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麻辣燙底料用于其在淮北某大學校區經營的餐廳。罌粟殼屬于知名度極高的有毒有害物質,公開資料顯示,長期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品,會出現發冷、出虛汗、乏力、面黃肌瘦等癥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甚至會出現內分泌失調等癥狀,最終上癮,具有潛在的吸食毒品的傾向,由此可見青年學生誤食了添加罌粟殼的食品后患無窮。新聞當中指出執法部門在大學餐廳進行檢查,現場提取了店內經營使用的麻辣燙湯底,該細節能夠證明含有罌粟殼的食品已經被大學師生食用,潛在的危害性難以估量,嚴重威脅著大學師生的身體健康。盡管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并附帶了公益訴訟,讓罪犯承擔了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甚至判處其公開道歉而身敗名裂,但是后果則難以挽回,校園食品安全問題仍然需要深思。
近些年,幼兒園以及中小學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作為成年人聚集的大學食堂也難以幸免。罌粟殼竟然能夠混進大學食堂,學校的監管部門難辭其咎。學校內的食堂無論是學校直接經營管理,或者承包給相關企業或個人,學校都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首要把關人,不能把食品安全的防線放在執法部門身上,更不能用對食堂直接經營者的信任代替校方的監督。罌粟殼這種有毒有害物質被學生端上餐桌,充分說明校方對食品安全基本上處于失守狀態,進入食堂的原材料根本就沒有什么檢驗措施,是否安全完全憑經營者的良知或運氣,校園師生的餐桌安全自然就毫無保障可言。
保障校園的食品安全是學校管理者的基礎性義務,必須建立嚴格的食材來源檢查制度和規范化的采購渠道,狠抓食材的源頭管理,凡是情況不明、資質不高的原材料供應商一律拒之門外。要建立校園食品安全督查隊伍,不斷健全并落實學校領導的食品安全責任,嚴厲追責、嚴肅問責。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