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涂按照“五好”標準選優 打造“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為增強農村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保障農村市場食品安全,讓老百姓放心消費。日前,當涂縣市場監管局命名19家“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過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做到以點帶面,提升農村地區食品安全水平。
據悉,“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活動按照環境衛生好、證照公示好、索證索票好、食品質量好、接受監督好的“五好”標準開展,食品監管人員按照五好標準進行檢查驗收。創建活動開展以來,當涂縣市場監管局出動執法人員,對食品經營單位優中選優,對因違反《食品安全法》被處罰的考評戶實行“一票否決”。
據了解,示范店評選的“五好”標準為:環境衛生好。店面做到清潔衛生,地面、柜面、貨架、食品包裝上無灰塵,墻面無污漬、無蜘蛛網等;店面食品分類碼放整齊,無混放雜亂現象;店面食品一律上架,不直接接觸地面、墻面;證照公示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關于食品經營許可的規定,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索證索票好。能夠做到索證索票齊全、資料分類清晰、票證存放整齊、每月清查處置有記錄;食品質量好。不經營過期變質、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經營“三無”食品,即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不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及其制品。不偽造、涂改所銷售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在散裝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不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對經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及時下架停售、依法處置,并做好記錄;接受監督好。能自覺接受執法人員的檢查,及時改正存在的問題,營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能進能出”實現長效管理
據悉,當涂縣市場監管局對“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采取動態管理方式,通過市場巡查、專項檢查、案件查處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對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質量管理記錄等情況進行檢查,幫助食品安全示范店及時改正存在的問題,對落實不到位、不及時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將摘除其“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招牌,并依法查處,確保“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規范經營。
當涂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老百姓走進示范店就可以放心消費,不用擔心買到來路不正、不衛生、過期、腐敗變質的食品。通過創建活動,讓農村食品經營者增強了守法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更加規范了農村食品經營秩序。(據皖江晚報董磊 通訊員周建軍)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