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7起食品保健食品典型案件詳情介紹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7起食品保健食品典型案件,揚州市查處的揚州康美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保健食品案入選。
據具體查辦該案的江都區市場監管局人員介紹,去年6月5日,該局收到舉報稱,去年5月30日支付1000元,在“揚州康美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網店購買了靈芝孢子粉4公斤,查閱產品,發現其外包裝上沒有生產者的名稱、聯系方式、產品標準代號、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日期等,懷疑產品有問題。
江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后,對該公司實施現場檢查。在公司倉庫內,檢查人員發現存有真空塑料包裝的物質7袋,未標示任何標簽。經過調查,上述產品系從山東瑞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購進的靈芝孢子粉,為保健食品。共購進100公斤,至檢查時已銷售93公斤,銷售價每公斤250元,貨值共計2.5萬元。江都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貨值10倍的罰款2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200元,罰沒共計25.42萬元。
市食藥監局表示,該案是一起典型的無證經營保健食品案件,該案的辦理對于規范揚州市轄區內保健食品經營的市場秩序,規范網絡銷售保健食品具有典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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