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楊:對食品安全負責人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及監督檢查技能培訓
近日,白楊市場監管所召集14所高校及7大商業綜合體的食品安全負責人開展了食品安全知識及監督檢查技能的培訓。
在培訓課上,各負責人們認真記著筆記,時不時向老師提出問題,甚至還有人錄音保存。“我們一次性就派了4名管理員來參加培訓,可能是這輩子最認真學習的一次了。”有負責人笑著說。
這些負責人、管理員他們并不是餐飲經營戶,可他們為什么如此重視呢?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高校和綜合體管理方作為提供餐飲生產經營場所者,有責任對自己承租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
在全面“服”上下功夫,改單一服為多方服是白楊市場監管所今年的一大舉措。“在我們的管轄區域內,有14所高校、7大綜合體、21個社區,1132家餐飲店。這么大的管轄區域和服務對象,單靠基層所幾個監管干部是無法滿足管理需要和經營戶需求的。”相關負責人說。
為此,白楊市場監管所聯合高校后勤部、綜合體管理方、街道社區等力量,每年進行2次培訓,由這些力量對自己管轄的餐飲店進行每月一次全覆蓋的巡查指導服務。這既將管服壓力層層傳遞,大大減少了基層所的壓力,也大大增強了食品安全的監管力量。
本報記者應陶湯曉燕通訊員嚴惠燕

相關熱詞搜索:
[責任編輯:]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