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開展農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詳情介紹
南湖區自2016年率先在全市開展農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來,充分發揮地區優勢,結合南湖區特點,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先易后難、分批實施”的原則不斷深化農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體系建設。
一、宣傳引導,提高金融征信知曉度。為了順利推動農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體系建設,南湖區充分利用各種會議、培訓、檢查,加大金融征信體系建設的宣傳引導,使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熟悉金融聯合懲戒的相關內容和懲戒后果,增強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同時充分依托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宣傳媒體,多渠道宣傳食安金融聯合懲戒的實施對象、內容、后果,讓群眾知曉、關心、參與食安金融聯合信用工程建設。
二、拓展實施,實現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在農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中,南湖區勇于突破,敢于擔當,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家庭農場、農戶、經營戶、農貿市場舉辦者列為聯合懲戒對象的基礎上,發揮監管基礎優勢,將懲戒范圍擴大到全區農村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環節,一步到位,在全省首次實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
三、定期報送,不良信息入網無遺漏。兩年來,南湖區堅持每二個月進行一次信息共享。至今已累計向人民銀行嘉興市分行報送懲戒信息懲戒信息49條,所報信息納入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輔助系統和浙江省農戶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供全市金融機構查詢使用,對存在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的企業或個人實施聯合信用懲戒。
四、聯合懲戒,失信業主貸款受限制。泰隆銀行嘉興分行客戶經理在進行每月貸后管理審查時,發現嘉興余新鎮某小吃店存在營業執照過期的不良信息。泰隆銀行積極落實聯合懲戒機制,于2018年3月8日決定對該小吃店退出授信,并告知了客戶退出授信的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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