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黃油切片吐司不合格食品經營企業處置情況詳情介紹
關于黃油切片吐司省抽不合格核查處置情況的公示(市食藥監局稽查處)
現將黃油切片吐司不合格食品經營企業有關核查處置情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樣編號 | PP18320000295530202 | 樣品名稱 | 黃油切片吐司 |
生產日期 | 2018-06-15 | 型號規格 | 散裝稱重 |
標稱生產企業 | 常州麥巧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樣單位 | 武進區湖塘志翔副食品超市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檢驗機構 |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中心 |
監管部門收到檢驗報告日期 | 2018-07-19 | 檢驗報告送達企業日期 | 2018-07-20 |
二、經營環節
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開展核查處置工作情況。具體處置情況見下表。
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表
處置措施 | 具體情況 |
產品控制 | 經查,當事人購進上述批次產品25kg,抽樣2.5kg,銷售16.718kg,庫存5.782kg,我局對庫存食品予以扣押處理。 當事人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立刻開展召回工作。因是散客銷售,已售出的產品未有召回 |
原因排查 | 經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生產環節控制不嚴。 |
行政處罰 | 我局于2018年7月20日立案調查,當事人經營上述黃油切片吐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 1、沒收庫存的黃油切片吐司5.782kg;2、沒收違法所得壹佰貳拾元整(¥120.00);3、罰款伍萬元整(¥50000.00);罰沒款合計伍萬零壹佰貳拾元整(¥50120.00)。 當事人進貨時未查驗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進貨時未查驗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警告。 綜上,我局責令當事人改正,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警告;2、沒收庫存的黃油切片吐司5.782kg;3、沒收違法所得壹佰貳拾元整(¥120.00); 4、罰款伍萬元整(¥50000.00);罰沒款合計伍萬零壹佰貳拾元整(¥50120.00)。 |
整改復查 | 我局已責令企業整改,企業已對不合格產品做下架處理,并停止購進相關生產企業產品。2018年9月6日我局已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
通報移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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