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問責任制:責任的明確化確保舉報投訴渠道的暢通
9月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七次會議,對《北京市小型食品業生產經營規定(草案)》進行二審。二審稿進一步明確了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等四類小型食品業的概念,并針對小食雜店、小餐飲店、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舉報,政府部門擬實行首問負責制,且對查證屬實的舉報,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首問負責制即要求第一個接受咨詢、舉報的工作人員,必須負責舉報人的接待、指引及對接工作,以做到首問負責,對口接待。此制度能從根本上避免推諉扯皮現象的出現,并以責任的明確化確保舉報投訴渠道的暢通,激活公眾參與食品安全舉報的熱情,讓全民參與食品安全打假治劣打下更堅實的基礎。
首問責任制的優越性,在其他行業已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尤其是在集中政務服務中心,首問責任讓服務的效率更高,質量更優。通常來說,首問責任的人員即便沒有相應的職能,卻有跟蹤服務的責任。而相關舉報方則只需要“緊盯誰是第一個接待者”即可,若首問責任者未能履行職能,則可通過投訴的方式讓其真正履行責任。
此前,由于職能部門之間職能交叉,或部門內部職責分工不明確,往往容易出現相互推諉扯皮無人受理舉報的情況,導致效率低下,情況得不到落實。比如,數年前,重慶沙坪壩區主干道石小路黃桷灣處上方邊坡發生垮塌,垮塌點距離民房不足1米,給附近居民和過往行人造成極大安全隱患,事發近兩個月卻無人問津。經走訪多個部門,要么稱不歸自己管,要么稱不知情,轉了一大圈,“皮球”又被踢回了原點。
曾在2014年1月,安徽省出臺《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規定》,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舉報人進行獎勵,并報銷舉報人領取獎金時的往返路費。然而,一年多過去后,僅有一名舉報人領取了獎金。“獎金發不出去”已是各地的普遍現象,重獎之下都無勇夫,問題恐怕還是出在職能部門在接待舉報方的態度上。
在實施首問責任制以后,“踢皮球”的現象將會得到有效遏制,緩解公眾辦事難的程度。在“九龍治水”和“畫地為牢”的治理格局下,實行首問責任制才能避免“不歸我管”的尷尬。如果不能建立“權責”一致的責任體系,則模糊的職責范圍會降低公眾舉報的熱情,深陷“無人舉報”的困局難以破題。若沒有公眾的廣泛參與和積極支持,則“全民治理”的美好愿景就無以實現,食品安全的治理狀況則無以改善和優化。
如同醫療行業的“首診負責制”一樣,首問責任的制度在各地已有所嘗試,并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比如福建廈門在2013年就實行了食品安全首問責任制,使舉報渠道盡快暢通了起來,但仍需要進一步實現范圍的拓展與內涵的挖掘,讓制度優勢得到更大的發揮。
如此看來,此次北京市小型食品業生產經營領域實行舉報首問責任制,是破解小微食品生產監管難的首先之舉,為提升監管能效提供了制度出口,其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堂吉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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